苏州高新区(虎丘区域)新一代企业家商会会长办公会议制度 、
一、每个季度召开会长办公会议。
二、会长办公会议开会地点由会长或轮值会长决定,并提前一周发放会议通知。
三、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、轮值会长或秘书长主持。
四、商会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作为会议正式代表出席会长办公会议,商会理事、会员等可根据需要作为会议列席列席会议。
五、会议主要内容:
1、通报商会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和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设想;
2、通报商会内部的重要情况;
3、讨论决定商会的重要事项,有关内容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;
4、轮值会长述职交接。
六、会议纪律:
1、会议代表应妥善安排工作,准时出席(列席)会议。如确实因工作需要或其他重要事项不能出席(列席)会议应提前一天向秘书长请假;
2、会议代表对会议的各项内容应充分发表意见,会议的各项提案经会议审议通过后,应共同遵守、严格执行;
3、办公会实行考核制度,一年两次不参与诫勉谈话,三次不参加自动退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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